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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建立省、州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今年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按照王予波省长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2022年三季度末前认真编制完成省、州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省政务服务管理局迅速贯彻落实,全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截至2022年9月30日,我省在国家规定时限基础上提前3个月,圆满完成省、州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任务。

一、率先在全国完成省、州市、县三级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组建工作专班,历时5个月,编制形成《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26日印发实施,率先在全国第3家完成省级清单编制工作。省级清单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云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670项和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共涉及39个省直部门和15个中央驻滇单位,涵盖省、州市、县三级,做到“一张清单管审批”。全省采取一线分类指导、统一解答口径、一周一调度“三个一”措施,抓紧抓实州市、县两级清单编制工作。截至9月30日,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分级编制完成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率先在全国第4家完成省、州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全省形成了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省、州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体系。云南省清单编制工作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被列为全国清单编制业务指导组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培训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国办职转办简报共3期刊发了云南的工作成效。

二、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奠定了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和“一网通办”的基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深化各领域改革。一是推进省级行政职权向重点区域“应放尽放”、“能放快放”。按照“依法赋权、精准赋权、按需赋权”原则,委托昆明市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使省级职权事项30项(第一批,其中行政许可24项),委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行使省级职权事项32项(第二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赋予试验区、经合区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优则优”、“能减则减”。聚焦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关键要素保障,同步优化17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由2021年70个工作日内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最短缩至15个工作日,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效率提速、审批质量提升。三是推进各类清单“同步更新”、“同步应用”。实现了权责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协同联动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对应,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共对应调整444项行政许可事项。

下一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王予波省长关于继续深化的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年底前编制完善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一张清单、一个规范、一套标准,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持续推进“三严一优”。严控新设许可、严治变相许可、严守监管底线和优化审批服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三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依法精准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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